正中珠江需承担近25亿连带赔偿责任,资本市场十大典型
栏目:股票优配 发布时间:2023-07-28
事实上,从法院判例来看,以往在民间配资业务中充当金主角色的个人,不仅面临着行政处罚风险,还面临着较大的民事责任风险,会被要求对出资方的资金安全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甚至是连带责任。

振中珠江需承担近25亿元连带赔偿责任。 资本市场十大典型处罚案例有哪些? | 回顾2021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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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面新闻 2021.12.25 15:14

记者| 吴志邦

编辑|

在新证券法正式实施的背景下,注册制逐步铺开,监管部门也加大了对资本市场各类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例如,对于欺诈发行,由原来最高60万元(未发行证券)或募集资金5%(已发行证券)的罚款提高到最高2000万元或1%的募集资金。 对于内幕交易,原来违法所得5倍的罚款,最高可以提高到违法所得10倍。

在监管部门的严厉打击下,越来越多的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被曝光。 那么,在刚刚过去的2021年,哪些违法行为被查获,哪些案件具有代表性,对市场影响最广泛,又受到了哪些处罚? 作为上市公司和投资者,我们应该警惕哪些高压线? 为此,界面新闻梳理了2021年资本市场违规及处罚案例,从违规类型、处罚力度等角度精选了十大典型案例。

超康美药业、永美控股虚增资金861亿

2020年底,AAA级国有企业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煤控股”)公告称证券配资只选宝尚,因流动资金短缺,“20永煤”未能按期足额偿还本息,构成实质性违约,拖欠本息总额10.32亿元。

消息一经披露,立即引起市场轩然大波。 要知道,截至2020年三季度,永美控股资产总额1726.5亿元,负债总额1343.95亿元,资产负债率为77.84%金斧子配资,账上尚有货币资金469.68亿元。

受永煤控股债务违约影响,信用债市场一片混乱,特定行业和地区的企业纷纷取消债券发行,监管部门随后介入调查。

根据中国证监会2021年6月17日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永煤控股存在以下违法事实:虚假披露货币资金; 部分债务融资工具在招股说明书中对受限货币资金存在虚假陈述; 要求披露股权质押事项,导致债务融资工具招股说明书存在重大遗漏。

因货币资金虚假披露,2018年1月至2020年10月,永煤控股共发行21期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21期债务融资工具)、3期非公开发行债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私募债)。 永煤控股在相关债务融资工具、私募债券募集说明书、定期报告等文件中,将应收河南能化款项列为货币资金,导致合并报表层面货币资金虚增。 其中,2017年至2020年9月30日的财务报表分别虚增112.74亿元、235.64亿元、241.07亿元、271.74亿元,分别占比54.03%、62.56%、57.28%、57.86%。本期披露的货币资金总额。 披露占本期总资产的7.94%、14.52%、14.68%、15.74%。

处罚内容显示,永美控股被罚款300万元,强代民、任书明、孙光建、张志勇、侯世宁、程雪梅等责任人员被罚款10万元至55万元不等。

新证券法首当其冲,ST荣泰众高管被罚超千万元

ST荣泰(.SH)于2021年5月14日披露,因未按时披露2019年年报、未按要求披露关联关系、2018年、2019年年报利润虚增等,导致ST荣泰及其董事长等高管共计被处以1000万元以上罚款,这也是根据新证券法开出的首张千万元罚款。

以未按规定期限披露2019年年报的违法事实为例,2019年12月24日,ST荣泰在上交所业务管理系统预定披露2019年年报的时间为2020年4月25日。经过两次申请变更,ST荣泰于4月30日获准披露公司2019年年报。4月29日,由于审计机构、评估机构与ST荣泰沟通未果,董事长杨宝生决定向证券交易所申请并责成董事会秘书徐洛旭出具了《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及公司股票停牌的公告》。6月19日,审计机构对公司股票停牌出具了保留意见ST荣泰2019年财务报告附强调事项段,广东荣泰于6月21日收到审计机构纸质版正式审计报告。6月23日,ST荣泰发布《2019年年报》,公司股票复牌在同一天。

综上,ST荣泰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公司2019年年报。

从2018年年报和2019年年报虚增利润的违法事实来看,ST荣泰通过虚构销售退货虚增2018年利润1224.69万元证券配资只选宝尚,ST荣泰2019年通过虚增利润3124.23万元。通过虚构保理业务销售返还虚增利润1177.99万元,合计虚增利润4302.22万元。

从处罚决定来看,ST荣泰被罚款300万元,实际控制人杨宝胜被罚款330万元,时任财务总监郑创佳被罚款160万元,朱绍鹏、林伟雄、杨光、罗海雄、林跃进、高大鹏、冯玉生、陈水义、郑子斌、杨玉晶、陈东阳、徐洛旭等董事、监事被处20万元以上80万元以下罚款。

首例股票账户违规出借处罚,账户所有人被罚款5万

上海证监局官网12月16日发文显示,李某因出借股票账户,涉嫌违反《证券法》第五十八条规定。 “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构成违反《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出借自己证券账户的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上海证监局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对李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警告处5万元罚款。

经上海证监局调查,李某有以下违法事实:

2009年8月至调查日(2021年1月21日),在上海开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诚投资”)董事长李某1、副总经理刘某等人的安排下,李开、诚诚投资某股东将其华泰证券账户借给开诚投资使用。 涉案期间,李某账户中的2791万元资金直接或间接来自开诚投资,刘某在开诚投资办公地点操作“李”账户交易“厦工股份”等证券。 总金额2708.98万元。 截至调查日,上述买入证券已全部出售搭搭网配资平台,出售资金将继续被凯诚投资用于投资其他证券标的。

李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五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或者借用他人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的规定。 ,构成首次违反《证券法》的行为。 违反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出借自己证券账户的行为。

事实上,从法院判例来看,以往在私募基金配置业务中扮演出资人角色的个人不仅面临行政处罚的风险,还面临更大的民事责任风险,被要求承担民事责任。资助者的资金安全。 补充责任,甚至连带责任。

资本大亨吴国荣被罚,涉及“华鼎股份”、“华鼎股份”等6只股票

2018年中后期,(.SH)、华平投资(.SZ)、长城影视(.SZ)、华铁(.SZ)、*ST银亿(.SZ)、春兴精工(.SZ)、多只股票连环崩盘的幕后黑手终于被揭晓,浙江资本大亨吴国荣被罚款。

经查明,吴国荣有以下违法事实:

吴国荣实际控制证券账户202个。 其实际控制和使用“金谷·新汇4号信托”等10个信托账户和朱彦某飞等192个个人账户,共计202个证券账户(以下简称账户群)。 2017年7月28日至2018年6月20日(以下简称操纵期间),吴国荣通过各种方式获取证券账户和杠杆资金。 吴国荣主要通过周某珍、李某、杜某福等直接联系资金或其他资金配置中介机构,并与资金签订合同,约定资金配置比例、规模、期限、利率、清算补资等行等,然后通过其控制使用的银行账户将划转保证金划转至资金(或通过资金配置中介划转),资金按照相应比例( 1:3至1:5),并将账户的账号和密码发送给吴国荣方。 吴国荣按月支付利息,利息通过银行转账或直接从产生浮动利润的证券账户中提取。 此外,吴国荣还自行设立大业信托盛业优优11号等信托账户,向亲友借用账户,向陈某等资金配置中介机构获取信托子仓,向陈某等资金配置中介机构获取信托子仓。陈先生等资金中介机构。 获得一个证券账户。

吴国荣控制的账户群集中交易ST华鼎、华平投资、长城影视、华铁、*ST银亿等多只个股,交易区间基本一致。

因吴国荣操纵ST华鼎,证监会对吴国荣处以300万元罚款。

潮汕资本教父刘少锡因谎报宜华生平被罚款930万

被称为“潮汕资本教父”的刘绍熹在2021年遭遇多重打击,先是宜化人寿被终止上市,随后宜化人寿根据新证券法遭到证监会严厉处罚因其虚假信息披露。

经查,宜华生活有以下违法事实:

1、2016年至2019年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1)2016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中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分别占已披露利润总额的88.24%、98.67%、192.78%和99.37%(分别为当期的绝对值。 (2)2016-2018年年报、2019年半年报夸大货币资金,分别占本期披露货币资金的68.69%、37.79%、76.93%、72.80%。

2、2016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未经上市公司决定,宜化集团总裁刘绍祥直接指示相关人员调离通过宜华人寿名下6家银行10个账户到汕头。 资金在宏汇、汕头两广名下2家银行的3个账户之间进行转账,共计划转资金0.60元,退回资金0.60元。 其中,宜华生活与汕头宏辉2016年累计发生的资金往来占公司2016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23.21%; 2018年,宜化生活与汕头宏辉累计发生资金往来占公司2018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5.07%; 资产的2.47%; 2019年,宜化生活与汕头宏辉累计资金往来0.2元,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1.8%; 经审计净值的8.52%。

中国证监会决定责令宜华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改正,给予警告,并处600万元罚款; 刘绍喜给予警告,并处罚款930万元,其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并处罚款30万元。 实际控制人被罚款900万元。 其余董事、监事和责任人员被处以15万元以上450万元以下罚款。

51岁牛三5个月收入2.2亿,被罚没收4.46亿

中国证监会2021年12月2日发布的处罚决定书显示,51岁的牛三潘日中自行借用部分证券账户,并通过资金配置中介人董某、王某明借用部分证券账户。 “戴某方”等71个证券账户。其中,操纵天铁(.SZ)账户31个,操纵(.SH)账户32个,操纵鼎捷软件(.SZ)账户42个,操纵鼎捷软件(.SZ)账户49个。帐户被用来操纵(.SZ)。

具体为:2018年12月19日至2019年3月1日,潘日忠控制并利用31个账户,采用多种方式影响“天铁股”交易价格和交易量,获利0.10元; 2019年1月 3月14日至2月15日,潘日忠控制并利用32个账户,利用多种方式影响“嘉奥环保”的交易价格和交易量,获利0.05元; 2019年3月14日至4月15日,潘日忠控制利用42个账户,集中资金优势和股权优势进行持续交易,影响“鼎捷软件”的交易价格和交易量,获利0.90元; 2019年4月1日至5月22日,潘日忠控制并利用49个账户,利用多种手段影响“日普生物”的交易价格和交易量,获利0.77元。

在行政处罚听证会上,潘日忠及其代理人指出:第一,潘日忠没有操纵证券市场的意图。 潘日忠受教育程度不高搭搭网配资平台,不熟悉证券交易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不清楚涉案股票的交易方式。 其次,潘日忠的实际利润远低于事先通知确定的数额。 事先通知认定的违法所得数额,未扣除资金分配利息、交易费用以及潘日中其他股票的损失。 三、潘日忠系初犯,案发后积极配合调查,依法应从轻处罚。 通过这种行为,潘日忠受到了教育,愿意努力筹集资金,回报利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请求减轻处罚。 四是预告中提出的处罚金额过高,将严重影响潘日忠的生活以及公司和投资项目的运营。

中国证监会决定没收潘日忠违法所得0.82元,并处0.82元罚款。 累计金额达到4.46亿元。 这也是今年针对个人的最大罚款之一。

董事长于建武因内幕交易被罚款1.47亿元

2021年1月22日晚,松都股份有限公司(.SH)对外披露,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裁于建武的通知函,获悉其称,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来函(调查号:哲政立案名称),案文如下:“因您涉嫌内幕交易股票,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我将决定对你立案调查,请配合。”

经过近一年的调查,松都股份于2021年12月23日晚间披露,于建武于2021年12月2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105号)。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105号),现将处理结果公告如下: 根据当事人于建武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 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根据第202条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没收于建武违法所得0.75元,并处0.25元罚款。

据松都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行政处罚不涉及公司事项。 这是对公司董事长兼总裁于建武的个人处罚决定。 其个人账户内的股票交易不涉及公司股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 截至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

需要指出的是,于建武的罚款、没收数额在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监事罚款、没收数额中位居前几名。

私募巨头九鼎集团及其控股股东东高建因违规买卖自己股票被罚款

2021年,PE巨头九鼎集团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有结果。 此外,九鼎集团控股股东同创九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被罚款6.01亿元。 吴刚等高管还被处以5万元至30万元不等的罚款。 九鼎集团被罚款60万元。 美好的。

据九鼎集团2021年1月14日晚披露的行政处罚预告显示,同创九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使用“钱国荣”、“王二平”、“张正”、“易斌” 、“丰源”等5个证券账户认购了九鼎集团定向发行股票。 2014年8月12日至2015年4月16日,吴刚指使相关人员专门操作“钱国荣”等5个证券账户,通过全国股权转让公司出售“九鼎集团”股票,扣除交易税费并作为偿还贷款,返还九鼎控股后的实际利润; 2014年6月九鼎集团定向发行股票实施前,同创九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利用“丰源”证券账户持有“九鼎集团”股票。 2015年5月25日至26日,九鼎控股利用“丰源”证券账户通过全国股权转让公司出售“九鼎集团”股票,扣除交易税费后实际获利人民币元。

综上,2014年8月12日至2015年5月26日,同创九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控制“钱国荣”等5个证券账户进行“九鼎集团”交易,获利总额人民币元。

在上述违法行为中,同创九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被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1亿元; 吴刚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 责令九鼎集团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60万元。 此外,部分董事、监事被处以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因康美药业案,正中珠江被判承担24.59亿元连带赔偿责任

康美药业(.SH)财务造假案影响巨大。 除了上市公司和东高建外,中介机构也收到了巨额罚款。 中国证监会2021年2月20日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正中珠江)被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14.25%。万元,并处罚款4275万元; 杨文伟、张经理、苏创胜给予警告,并处罚金10万元; 刘庆受到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

正中珠江查明的违法事实表明:1、正中珠江出具的康美药业2016-2018年度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管理体系实施了相应的审核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核证据; 3、正中珠江对康美药业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存在缺陷; 4、正中珠江对康美药业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存在缺陷; 5、正中珠江对康美药业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存在缺陷;

中国证监会认为,正中珠江未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第1号——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等相关要求,实施相应的审计未按照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形成真实、客观的审计结论,出具正确的审计意见,出具虚假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223条规定“证券服务机构未勤勉尽责,制作、出具含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文件”。

杨文伟、张经理作为康美药业2016年度、2017年度审计项目签字会计师,为正中珠江2016年度、2017年度出具虚假财务报告审计报告的直接责任人员;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确定审核项目经理。 杨文伟、刘青作为康美药业2018年度审计项目签字会计师,是根中珠江出具2018年度虚假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直接责任管理人员。

此外,11月12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对康美药业证券集体诉讼案作出一审判决。 康美药业因年报虚假陈述侵权,需赔偿证券投资者损失24.59亿元。 同时,马兴田及5名直接责任人员、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及其直接责任人员承担100%连带赔偿责任,13名相关责任人员承担部分连带赔偿责任。根据过失程度进行赔偿。

牛三京华操纵仁东控股亏损26.9亿,被罚500万

怪兽股仁东控股(.SZ)从2019年到2020年可以说是风头正劲,先是悄然上演翻倍走势,然后上演连续跌停走势,然后又上演连续涨停翻倍走势。

证监会查明的事实显示,从京华的自我认定、相关人员身份、资金关联、交易设备关联等证据可以认定,2019年6月3日至12月29日期间截至2020年(共384个交易日,以下简称操纵期间),京华共控制证券账户83个,包括其本人、其近亲属、一致行动人、北京紫金鼎投资有限公司员工等。由他控制,以及委托他投资的客户账户。 交易仁东控股股票。

操纵期间,京华控制账户集团利用“资金集中优势、持股优势持续交易”、“在其实际控制的证券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不以交易为目的,频繁或大量进行证券交易”。报关及取消报关”方式,操纵“仁东控股”。 操纵期内,中小板综合指数累计上涨42.65%,“仁东控股”累计竞价数量为3544,780,092股。 股价最高上涨380.48%,振幅400.77%,累计跌幅20.26%,偏离中小企业综合指数62.91%。 经测算,该账户群在上述操纵中损失26.9亿元。

从具体操纵行为来看:(一)资金集中、持股优势持续交易; (二)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的证券交易; (三)非以交易申报为目的的频繁或大规模申报、取消。

中国证监会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对京华罚款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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